日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》,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轨道上的长三角。
19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主任、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长三角地区轨道交通建设情况,以及下一步推动规划落实的具体举措。
针对长三角地区近年来轨道交通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情况,金贤东表示,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、开放程度最高、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,轨道交通建设是加快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。
近年来,国家积极支持长三角地区轨道交通建设。一方面,不断完善路网布局。强化规划引领,加快构建畅通城市、沟通城际、联通区域、辐射全国的轨道交通网络,长三角地区轨道交通的枢纽辐射功能进一步强化,轨道交通与民航、公路、水路衔接更加紧密。 另一方面,扎实推动项目建设。依托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协商会议机制,推进轨道交通重大项目建设,及时调度进展情况,着力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。制定近三年项目清单,按照“在建一批、开工一批、储备一批、谋划一批”四个一批的思路,建立年度滚动更新的重点项目库,明确时间表、路线图,形成任务书和工作台账,督促相关工作加快落实。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,目前京沪高铁、商合杭高铁等已建成投运,南京至淮安等铁路正在建设,沿江高铁合肥经南京至上海段、南通至苏州至嘉兴至宁波铁路等项目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铁集团2021年重点推进铁路项目,正在加快推前期工作进。截至2020年底,长三角地区铁路营业里程约1.3万公里,其中高铁约6100公里,大运量、多层次、多元化、安全可靠的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,轨道交通基础设施规模、能力和服务水平位于全国前列,不仅让群众出行更加安全、快捷、舒适,而且也有力支撑了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。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,下一步将继续会同地方和相关部门单位,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。 一是完善城际铁路和市域(郊)铁路年度滚动实施方案,构建远近结合、梯次接续的发展格局;二是充分发挥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协商会议机制作用,扎实推动项目前期工作;三是加强规划指导和约束,统筹发展和安全,请地方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、建设方案,稳妥扎实推进建设长三角地区轨道交通建设。